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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給「非自願離職證明書」,可領失業給付嗎?

  • 2018-7-25
  • 文/yes123編輯組
  • 圖/yes123編輯組

公司開除我,但卻不給我「非自願離職證明書」,說這樣我的資歷會不好看,要我就這樣默默離職,如果我沒拿到「非自願離職證明書」,可領失業給付嗎?

一、離職證明是公司的法定義務

首先,公司為員工辦理離職證明是法定業務,在勞動法中有非常明確的規定,公司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絕給員工辦理,這是法理,不是情理,所以作為員工一定要明白,自己的這個要求是受法律保護和支持的。只要你離職,公司必須給自己出具離職證明。

二、就算沒辦理工作交接也必須給辦離職證明

那有些公司說,你工作沒交接完,所以暫時不給開具離職證明怎麼辦,很多人都是被這個理由給拒絕了,這時候你要明白第二點,辦理離職證明是強製法定義務,勞動法中沒有規定說員工必須交接完工作公司才給辦,所以不論你是否完成工作交接,公司都必須給你辦離職證明,沒有任何理由。

三、要申請失業給付的應備文件有:

1. 失業給付申請書與給付收據(已開始領者才須檢附)。

2. 離職證明書或定期契約文件。

3. 身分證或其他身分證明文件。

4. 身心障礙者須檢附社政主管機關核發的身心障礙證明。

5. 有扶養眷屬者,須檢附受扶養眷口之戶口名簿或身分證明文件,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之眷屬亦須檢附證明。

因離職時與雇主有發生勞資爭議,並經勞動局調解後依調解會議紀錄向勞保局申請失業給付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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