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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日日shoot》遇職場霸凌 勞工局教戰自保

  • 2021-2-2
  • 文/自由時報
  • 圖/記者黃良傑攝
勞工遇到職場霸凌,可通報事業單位或由工會通報,迅速組成「調查小組」,若是資方或雇主問題,可啟動勞資協

勞工遇到職場霸凌,可通報事業單位或由工會通報,迅速組成「調查小組」,若是資方或雇主問題,可啟動勞資協調機制。圖中人物與本新聞無關。(記者黃良傑攝)

當勞工遇到職場霸凌時,該如何防範資方或主管「秋後算帳」,或報「老鼠冤」?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勞檢單位教戰保障自身權益,勞工當事人除逐級回報遭遇外,舉證責任也相當重要,如果是行政上,如隨意處分、刁難、調職等小動作,可向勞檢單位投訴,若有恐嚇、侮辱、傷害等觸法行為,可透過法律提告,一旦有「性騷擾」言行,可要求資方成立性別委員會調查,同樣可提告求償。

由工會通報 組調查小組

勞檢處指出,預防職場霸凌演變成秋後算帳,不只單靠勞方,資方更是責無旁貸,勞工遇到職場霸凌,可通報事業單位或由工會通報,迅速組成「調查小組」,若是資方或雇主問題,可啟動勞資協調機制,成員不能只有資方代表,必須要有人資、勞工代表,依霸凌或秋後算帳的程度與行為,給予雙方職務或工作上的調整,避免日後發生衝突。

被恐嚇侮辱 可依法提告

至於預防上可採問卷調查,或由非當事的主管、幹部展開「危害點」辨識,以及情緒上「高風險」的雙方安撫、提醒、宣導、紓壓,甚至針對雙方工作上的調配,防範一觸即發的衝突,或藉故以不對等權勢霸凌或報冤,一旦有不法侵害部分,除可透過提起民、刑事訴訟保障自身權益外,也可向勞檢單位檢舉。

勞工局表示,將會先了解雇主有無採取預防措施,決定要不要對雇主行政裁罰,或另建議以法律代替行政,但雇主不會做個案認定,至於檢舉的管道除勞檢處電話、申訴官網、1999外,相關職業工會或產業工會也都可以求助、申訴。

※本文內容授權自 《自由時報》 ,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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