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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隔離對象等採檢結果卻不能出門工作 勞動部:給薪問題將與指揮中心討論

  • 2021-2-3
  • 文/自由時報
  • 圖/記者李雅雯攝
勞動部長許銘春(右)提到將和指揮中心討論特定情況下勞工給薪給假的的問題。(記者李雅雯攝)

勞動部長許銘春(右)提到將和指揮中心討論特定情況下勞工給薪給假的的問題。(記者李雅雯攝)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要求非隔離(檢疫)對象的民眾配合採檢,且在檢驗結果釋出前必須留在家中不可外出,這段期間雇主可以不予給薪。勞動部長許銘春今(3)日上午回應,這類情況的給薪問題將和指揮中心討論。

指揮中心要求非隔離(檢疫)對象的民眾配合採檢,在檢驗結果釋出前不可以外出,亦即勞工將無法出勤工作,在這類情況中,當事人並非被要求隔離檢疫的對象,因此也無法申請防疫補償,但卻被要求不可外出,工作上的給薪、給假有爭議。

許銘春表示,等待採檢結果(不可外出)期間並不能歸責於雇主,因此現有規範並沒有強制雇主給薪,由於這牽涉到防疫作為,這類情況是否給薪、給假將和指揮中心加以討論。

這類情況勞動部在防疫專區QA中說明,如果勞工沒有症狀,而是配合指揮中心要求或經醫療院所評估進行採檢,這不可歸責於勞工,雇主不得視為曠工,或強迫勞工用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也不得強迫勞工補行工作、扣發全勤奬金、解僱或有不利之處分。

勞動部在QA中表示,這類情況下的勞工,因為其等待採檢結果而未出勤期間,這與請假的情況有所區別,建議雇主以「防疫隔離」註記;由於隔離的事由也不可歸責於雇主,因此並未強制雇主應給付該段期間薪資,可由勞雇雙方自行協商約定。

※本文內容授權自 《自由時報》 ,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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