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達研發部前主管林慶松與人資部門前主管凃志傑,遭研發生產GOGORO的睿能創意公司認為惡意挖角並違反競業禁止條款,遭提告求償;但北院判睿能敗訴。(Gogoro提供)
睿能另在新北地檢署告發林慶松違反刑事營業秘密等罪嫌,經新北檢搜索,訊後諭令林松慶20萬元交保,並對湛積石姓及戎姓2名工程師聲押禁見;但新北地院並未裁准,裁定石20萬元交保、戎40萬元。
原號稱睿能「首席馬達大師」的林松慶,前年6月離職後開設湛積並挖角睿能員工,而湛積業務同為開發電動車電池,導致睿能質疑林慶松與凃志傑惡意挖角並違反競業禁止條款,提起民事告訴。
北院指出,林慶松的僱傭契約由睿能單方擬定,規定終止僱傭契約後的24個月內,林不得直接或間接從事與睿能或其關係企業競爭的業務,但契約中並未有任何補償措施,等同要林在離職後長達2年時間內,拋棄自身專業,顯失公平。
至於睿能雖又主張,後來有與林慶松約定補償金,並於前年6月向新北地院提存285萬餘元;但北院依據雙方對話紀錄,認定顯然未達共識,因此補償並未成立,該競業禁止條款無效。
北院也說,依據睿能提出的離職申請單可知,跳槽員工離職原因尚包括家庭、身體健康與個人職涯規劃等因素,但都未提及被惡意挖角,且有員工證稱:睿能工作環境不如個人預期,才有離職念頭,因此不能認定林慶松或凃志傑挖角,判2人免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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