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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稱崇尚彈性無需打卡 北市勞局:最重可罰百萬

  • 2021-3-3
  • 文/自由時報
  • 圖/北市勞動局提供
企業若未置備出勤紀錄,可被處9萬至45萬元。(北市勞動局提供)

企業若未置備出勤紀錄,可被處9萬至45萬元。(北市勞動局提供)

台北市勞動局去年實施「中小企業法遵訪視」,發現近1700家企業有法令瑕疵,其中約500家未依法置備出勤紀錄,或出勤紀錄記載不確實。勞動局長表示,企業未置備可能被處9萬至45萬元,若未記載到分鐘可能罰2萬至100萬元罰鍰。

有的創業小型公司老闆自認是新創公司,崇尚彈性自由管理作風,聘僱業務人員常外出接洽業務,認為無需特別進辦公室打卡,只要業績好,就不管勞工出勤狀況,遇到勞條健檢師登門輔導時,才發現沒有置備出勤紀錄。

勞動局也說,中小企業主常以管理麻煩、勞工不願配合為由,未設置出勤紀錄,或是僅以符號註記差勤,未將出勤紀錄記載到分鐘,造成違法風險。《勞動基準法》要求事業單位置備並保存出勤紀錄,否則會被罰9萬至45萬元;若沒記載到分鐘,也會面臨2萬至100萬元罰鍰。

勞動局表示,現在出勤紀錄置備及記載方式十分多元,包括簽到簿、出勤卡、刷卡機、指紋機、人臉辨識等;外勤人員也可配置GPS或相關行動裝置軟體,讓勞工隨時可記錄工作時間,且紀錄必須妥善保存5年。

勞動局也提供「勞條健檢師」服務,會有專業的勞動條件檢查員到企業逐項指導,輔導雇主應依法置備勞工名卡、出勤紀錄、工資清冊等,並解說現行規定及應調整的改善事項,雇主可到「太北市民服務大平臺」(https://service.gov.taipei/Department/AYAA)、「勞條健檢師入輔導申請專區」(https://bola.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9795A6A83E5ED05F&s=344816C9DA4F9875&sms=3749BF54F20E52DA)提出線上申請,或至勞動局勞動權益中心臨櫃申請。

※本文內容授權自 《自由時報》 ,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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