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燿華電子團體協約期滿續簽 年終獎金保障2個月底薪

  • 2024-10-17
  • 文/自由時報/賴筱桐
  • 圖/勞工局
燿華電子公司在新北勞工局長陳瑞嘉、新北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洪清福共同見證下,與工會舉行團體協約簽署儀式。

燿華電子公司在新北勞工局長陳瑞嘉、新北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洪清福共同見證下,與工會舉行團體協約簽署儀式。(勞工局提供)

〔記者賴筱桐/新北報導〕國內知名的印刷電路板上市公司燿華電子,16日與工會舉行團體協約簽署儀式。燿華電子副總經理蔡東鶴與工會理事長吳淑君代表雙方簽字,將提供優於法令的保證年終獎金、會務假、勞工權益課程、公司代扣會費等,盼促進勞資關係和諧。

燿華電子員工人數約4500名,現行團體協約將於今年10月21日屆期,工會8月及9月向新北市勞工局申請專家入廠輔導2次,協助勞資雙方擬定新的團體協約草案內容,在新北市勞工局長陳瑞嘉、新北市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洪清福共同見證下,今天完成簽署。這份團體協約適用於全體員工,內容著重提升勞工勞動條件、工會保護政策等,共計有37個條文。

陳瑞嘉表示,勞工是企業最重要的資產,燿華電子團協最重要的是把年終獎金、會務假制度化,穩定勞資關係。例如年終獎金依該年度EPS計算發放月數,且保障至少2個月底薪、代扣會費、提供工會幹部會務假,以及約定公司如欲變更會員勞動條件應與工會協商等。

蔡東鶴表示,公司致力建構幸福友善職場,尊重員工集會結社自由和集體協商權,「我的大門永遠為工會敞開」。他也承諾,未來會在團體協約的穩固基礎上持續與工會合作,實踐照顧員工的承諾,以促進勞資關係和諧,善盡企業社會責任。

吳淑君說,本次團體協約新增夜班津貼條款,共有1412名任職夜班員工受惠;另配合勞動部政策,增訂短期育嬰留職停薪,可以「月」為單位向公司申請。

勞工局表示,勞工局推動「入廠輔導及協助勞資雙方簽訂團體協約實施計畫」,邀請專家提供協商技巧、專業諮詢、撰寫草案、陪同協商等資源,共創勞資雙贏。有興趣者可電洽:02-29603456分機6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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