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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健康福祉整合管理中心招募四級護理師(徵才公告)

徵才說明

職缺更新:今天

徵才特色

工作條件

法定保障

企業福利

注意:各職缺福利項目可能有所不同,實際職缺福利請依面試時與公司面談結果為準。

技能與求職專長

應徵方式

  • 連絡人: 林佑達
  • 必備附件: 履歷照片、<職場性格測驗>報告
  • 備註事項: (一)應繳證件(請以A4紙張格式影印):
    1.請列印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徵才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甄試報名表並黏貼2吋照片1張。
    2.身分證正反面(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1)持國外經歷證明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學歷者,需檢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本年度應屆畢業生,請檢附就讀學校所開立「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或蓋有「最後一學期註冊戳記之學生證正、背面」影本;倘為研究所應屆畢業生則另檢附論文指導教授簽署「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於6個月內可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俾憑審查,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畢業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4.符合資格條件之中華民國醫事人員證書。參加本年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經榜示成績及格者,請檢附「錄取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影本。錄取報到時需檢附醫事人員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5.符合資格條件之其他專業證照正反面。
    6.工作經歷證明文件:採認各機關(構)、公司或學校開立之「在職證明」、「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記載任職起訖期間、單位、職稱或工作內容等資料,足資證明報名條件規定之年資及工作內容,不得僅出示勞保投保或執業登記相關資料,如應試職缺未要求工作經歷者則免附。
    7.其他需繳附文件。
    (二)注意事項:
    1.報名所繳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2.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3.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4.錄取人員應於本院通知期限內完成報到,倘逾期未完成報到程序者,視為自願放棄錄取資格,不再進用,由本院通知次一順位錄取人員依序遞補。
    5.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6.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
  • ※ yes123人力銀行提醒您:

    • 履歷表關閉狀態,仍可應徵工作!

    • 與企業連絡時,請告知「我是在yes123看到此則徵人訊息」,遵守求職禮儀、準時前往面試並留意求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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