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勞工辭職原則上應提前通知
一、依照勞動基準法第15條[1],在不定期契約[2]中,勞工終止契約(辭職)準用雇主終止契約的提前通知規定[3],也就是說雇主與勞工雙方要終止關係都應該事先向對方通知。如果勞工不提前通知,雇主可能依照民法第184條[4]向勞工請求賠償因未提前通知所遭受的損害[5]。
根據勞工的年資不同,要遵守不同的期限對雇主提前通知:
(一)勞工已工作3個月以上、未滿1年,應在終止前10日事先通知;
(二)勞工已工作1年以上、未滿3年,應在終止前20日事先通知;
(三)勞工已工作3年以上,應在終止前30日事先通知。
二、例外不須提前通知的情形
依照勞動基準法第14條[6],如果發生以下情形,勞工辭職不需要提前通知,更可要求雇主支付資遣費:
(一)雇主於雇用時作假,導致勞工有可能受損害。
(二)雇主、雇主家屬、雇主代理人對勞工,施暴或重大侮辱。
(三)工作內容對於勞工的健康有危險,通知雇主卻沒有改善。
(四)雇主、雇主代理人或其他勞工患有法定傳染病,有傳染性且可能重大危害健康。
(五)雇主不依約給付報酬,或對於按件計酬之勞工不供給充分之工作。
(例如業務獎金做為報酬,卻不發配業務)
(六)雇主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導致有可能損害勞工權益。
要注意的是,依同條第2項,如果是雇用時造假、雇主違反勞動契約或法令的情況,勞工如果想要辭職,應在發現後的30日內提起,否則就不能再用同一個事實來主張辭職。
註腳
[1] 勞動基準法第15條第2項:「Ⅱ不定期契約,勞工終止契約時,應準用第十六條第一項規定期間預告雇主。」
[2] 勞動基準法將契約分成定期與不定期,定期契約是聘僱時就約好聘僱期限,原則上期滿即可離職;不定期則是沒有規定聘僱期限,要離職應事先通知。
[3] 雇主終止契約的提前通知規定為勞動基準法第16條。
[4] 民法第184條:「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負賠償責任。但能證明其行為無過失者,不在此限。」
[5] 例如,受雇於派遣公司到他處工作,卻未事先通知而擅自離職,造成派遣公司被依契約罰款,派遣公司即可向擅自離職的員工請求被罰款的損害賠償。參考臺中地方法院105年度中勞小字第62號民事判決。
[6] 勞動基準法第14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勞工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一、雇主於訂立勞動契約時為虛偽之意思表示,使勞工誤信而有受損害之虞者。二、雇主、雇主家屬、雇主代理人對於勞工,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者。三、契約所訂之工作,對於勞工健康有危害之虞,經通知雇主改善而無效果者。四、雇主、雇主代理人或其他勞工患有法定傳染病,對共同工作之勞工有傳染之虞,且重大危害其健康者。五、雇主不依勞動契約給付工作報酬,或對於按件計酬之勞工不供給充分之工作者。六、雇主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致有損害勞工權益之虞者。勞工依前項第一款、第六款規定終止契約者,應自知悉其情形之日起,三十日內為之。但雇主有前項第六款所定情形者,勞工得於知悉損害結果之日起,三十日內為之。有第一項第二款或第四款情形,雇主已將該代理人間之契約終止,或患有法定傳染病者依衛生法規已接受治療時,勞工不得終止契約。第十七條規定於本條終止契約準用之。」
本文轉載自法律百科,原文作者/雷皓明、張學昌 ,原文標題《離職、請辭要遵守什麼程序?》,https://www.legis-pedia.com/article/labor-work/247

超商名牌開放自訂後,有網友發文分享,原以為會看到店員取用各種誇張或搞笑的藝名,沒想到實際情況並非如此,讓他不禁好奇背後原因。貼文曝光後,引發網友熱議。
隨著人工智慧(AI)持續發展,似乎不少工作難以逃過AI與自動化的衝擊,許多人開始擔心,自己的職業可能會在未來10年內被淘汰。雖然有些工作正逐漸消失,仍有許多職業短期內絕對不會消失,這些「未來保證型」的
〔財經頻道/綜合報導〕人工智慧即將顛覆就業市場,勞工專家表示,有些職位比其他職位更容易受到攻擊。根據Indeed 9月的一份報告,過去一年求職網站Indeed上發布的職位中,大約四分之一(即26%)將
成為空服員是不少人心中的夢想。一名女網友近日分享自己考空服員的心路歷程。她表示,儘管自己擁有多益金色證書與第三外語能力,國中開始就會被叫「校花」,但仍在多次航空公司面試中鎩羽而歸。她坦言,過程讓她深刻
現代人對工作目標各有不同,有人追求高薪與成就,也有人選擇「躺平」或暫時過渡。網友發文說,社區新來一名保全竟是大學剛畢業的新鮮人,他質疑「那念大學有啥用」?貼文曝光後,許多網友反駁大學學歷並非高薪保證,
踏入職場成為「工薪階級」後,你是否發現自己的身體狀況急速下滑?長時間盯著電腦、久坐不動,除了眼睛乾澀,駝背、肩頸痠痛和代謝變差等問題更是如影隨形。近日有女網友發文,歸納出上班族必學的「改善體質秘笈」,
勞工A上個月因公司業務縮減而遭到資遣,雖然領到一筆資遣費,但家中還有幼兒需要扶養,太太也因照顧孩子無法工作,全家經濟完全仰賴他一人。再加上勞工A已46歲,想再找到合適的工作並非一時半刻的事,讓他對未來
不少求職者常面臨職缺有限、待遇不理想的兩難。一名網友近日發文表示,自己九月離開上一份工作後休息了一個月才開始找工作,沒想到年底適合自己經歷的職缺少之又少。雖然誤打誤撞參加待業後的第一場面試並順利錄取,
〔娛樂頻道/綜合報導〕霜降已過,天氣也逐漸變涼。2025年終於進入最後倒數計時,11月將有4個星座可望迎來超強好運,不但職場表現亮眼、感情破鏡重圓、戀愛甜蜜升溫,生活更將充滿平安與穩定。
學歷常被視為求職門票,但進了職場後,真正決定表現的往往是能力。一名女網友近日分享,自身因畢業於私校,入職後被同事「酸學歷」,讓她無奈又心寒。貼文曝光後,引起大批網友共鳴與撻伐。
年底將近,不少上班族開始期待年終獎金的發放。網友發文分享,因工作不開心想辭職,但隨著年底將近,他猶豫到底該裸辭還是先領完年終?貼文曝光後,引起網友熱議,多數網友建議先領完年終再離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