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高齡勞工就業相關獎勵
信實集團透過駕駛式洗地車減輕中高齡員工體力上負荷。(台北市勞動局提供)
勞動力發展署指出,為了鼓勵企業提供更多工作機會給四十五歲以上的(中)高齡失業勞工,雇主只要僱用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失業期間連續達三十日以上的(中)高齡者,每僱用一名,每月分別發給雇主「僱用獎助」,中高齡者一萬三千元、高齡者一萬五千元,最長十二個月,藉此減輕雇主負擔。
勞動部也鼓勵雇主繼續僱用原事業單位內屆齡六十五歲的在職勞工,若繼續僱用期間滿六個月,自僱用第一個月起,依人數每人每月補助雇主一萬三千元,採一次發給六個月的「繼續僱用補助」;第七個月起,每月補助提高至一萬五千元,按季核發補助十二個月,前後共可補助十八個月,總計金額最高達二十五.八萬元。
但「繼續僱用補助」採事前審查,每年九至十月受理下一年度申請,今年延長受理至十二月三十一日,雇主應先盤點隔年屆齡六十五歲勞工的總人數,以及預計繼續僱用的人數,繼續僱用比率達到三十%門檻,才符合申請補助資格。
勞工就職疫後缺工產業 另有獎勵
勞動力發展署提醒,針對有意願重回職場再就業的中高齡及高齡勞工,也可選擇今年五月起推動的「疫後改善缺工擴大就業方案」,其中針對四十五歲以上的失業勞工,只要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至旅宿業、餐飲業與航空站地勤業等三大疫後缺工產業的專案職缺就業,除了領薪水,還可以領專案缺工就業獎勵,每人每月一萬元,特定地區還會每月再加碼三千元,最長發給十二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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