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彈性育嬰留停9日起試辦 最短可只請「1天」不限次數

  • 2024-5-9
  • 文/自由時報
  • 圖/記者李靚慧攝
彈性育嬰留停9日起試辦,最短可只請「1天」且不限次數。(記者李靚慧攝)

彈性育嬰留停9日起試辦,最短可只請「1天」且不限次數。(記者李靚慧攝)

〔記者李靚慧/台北報導〕民團推動「彈性育嬰留停」,勞動部在受理各事業單位報名之後,共收到64家事業單位的試辦申請,其中不但有500人以上的製造業,更有大型金控旗下的銀行報名參與。最優條件為可接受勞工以「1日」為單位申請,而且次數不限,勞動部今日宣布,自明(9)日起正式開始試辦,試辦期至今年底。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維琛今日指出,此次共有64家公私事業單位申請參與試辦,其中8家為公部門事業單位,例如經濟部轄下的油、電、糖、水都有單位申請參與試辦,也有衛福部旗下的署立醫院參與。


其他的私部門事業單位,參與的熱烈程度讓勞動部「很感心」,因為有500人以上的大型事業單位,也有5人以下的小型業者,甚至還有2家大型金控旗下的銀行、大型製造業者報名參與。


為了讓育有子女的勞工得以兼顧職場與家庭生活,勞動部規劃「彈性育嬰留職停薪」試辦計畫,將原本規定受僱者任職滿6個月後,在每1子女滿3歲前,得申請的「育嬰留職停薪」,從原本已放寬至可以請低於6個月,一次至少請30天,進一步讓勞工以不少於5日或7日為單位申請育嬰留停,但也接受試辦單位以更短天數讓員工請假。


勞動部指出,此次的試辦對象,仍以育有3歲以下子女的受僱者為主,參與試辦的事業單位,多數以5日或7日為請假原則,雇主多訂有次數限制,但也有事業單位的試辦計畫,允許以「1日」為單位請假,且不限次數,不過,因為是試辦,各事業單位都訂有「得中止試辦」的煞車機制,以免發生人力調度困難時,影響企業營運。


黃維琛表示,先前還來不及報名的事業單位,只要在5月底前提報試辦計畫,都可以加入試辦的行列,特別是私人事業單位,為求效率,可直接將申請計畫送至勞動部,就可以盡速參與試辦。


黃維琛表示,勞動部深知多數事業單位都有人力不足的問題,但還是願意參與試辦,顯示事業單位也願意嘗試,讓員工在工作之餘,更有彈性的育兒空間。此次的試辦在今年底結束後,勞動部將邀集參與者座談,交換試辦所面臨的問題,以作為日後修法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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