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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工作別二選一!育嬰留停改「按日請」健保補助、申報方式一次看

  • 2026-1-19
  • 文/自由時報 記者侯家瑜
  • 圖/健保署提供
不少人苦於希望在工作與育兒間二選一。示意圖,圖中人物與新聞無關。(圖取自shutterstock)

不少人苦於希望在工作與育兒間二選一。示意圖,圖中人物與新聞無關。(圖取自shutterstock)

〔記者侯家瑜/台北報導〕住在桃園的林小姐剛結束產假重返職場,卻面臨新的考驗。家中2歲幼兒剛送托嬰中心,正值適應期,時常感冒、發燒,需要家長臨時請假照顧。休假天數有限,又不想影響工作表現,讓她在家庭與職場間來回奔波,壓力不小。其實,這正是許多雙薪家庭的日常縮影。為了減輕家長負擔,政府自今年元旦起,正式推動育嬰留職停薪「日申請」制度,呼籲有育兒需求的家庭可多加善用新制,讓照顧孩子不再成為職涯的難題。

健保署北區業務組的科長羅慧梅表示,受僱勞工在子女滿3歲前,可依實際照顧需求,以「日」為單位向雇主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不必再一次請長假,讓家長在孩子生病或臨時狀況發生時,有更多彈性空間,也能兼顧工作與家庭。

羅慧梅提醒,由於不少勞工可能在同一個月內多次以「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健保申報時不必逐日辦理,可將當月累積的申請天數,在月底前一次申報即可,大幅簡化流程,也降低行政負擔。

育嬰留職停薪制度自開放「以日申請」後,不少家長關心健保費是否有補助、該怎麼申報,以及補充保險費如何計算。健保署整理常見問題,提醒勞工與雇主留意相關規定,避免影響自身權益。

健保署說明,受僱勞工在同一雇主、同一名子女「首次」以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若選擇在原投保單位繼續投保,該名勞工當月原本應由雇主負擔的健保費,將由勞動部補助一次。至於勞工原本需自行負擔的健保費,則由健保署開立繳款單給勞工本人,繳費期限最長可遞延3年,減輕短期經濟壓力。

不過,若是同一名勞工、同一名子女,「第2次以後」再以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勞工應自行負擔的健保費,則需依規定繳交給原投保單位,不再適用首次補助措施。

在健保申報方面,健保署指出,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勞工可選擇「在原投保單位繼續投保」,或辦理「轉出投保」。若選擇留在原單位投保,需以原投保薪資等級繼續加保,雇主可透過「多憑證網路承保作業」線上申報,或填寫相關申報表,向健保署各分區業務組辦理。若選擇轉出,則由投保單位辦理退保手續,勞工可改以眷屬身分依附家人投保,若無眷屬身分,則須至戶籍所在地公所投保。

至於補充保險費的計算,健保署表示,首次以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者,因雇主原應負擔的健保費已由勞動部補助,該名勞工的投保金額,不會列入投保單位當月投保金額總額,因此不影響雇主的補充保險費計算。

在獎金部分,若勞工選擇留在原單位投保,由原單位發放的獎金,仍須納入全年累計獎金計算,超過育嬰留停期間投保金額4倍的部分,須依規定課徵補充保險費;若勞工已轉出投保,即使是在未加保狀態下領取原單位獎金,也同樣需納入全年累計獎金,超過轉出時投保金額4倍的部分,仍須扣取補充保險費。

健保署提醒,育嬰留職停薪「日申請」制度提供家長更多彈性,但健保投保方式與費用計算仍須留意細節,建議勞工與雇主事前充分溝通,並可上健保署官網查詢完整說明,確保權益不受影響。

新制目前已上路近20天,羅慧梅表示,這段期間接到不少公司人資致電來詢問關於保費的細節,至於成效方面,申報量或民眾使用情形尚未有明顯變化。

育嬰留職停薪改為「日申請」,讓家長照顧孩子更有彈性。(健保署提供)

育嬰留職停薪改為「日申請」,讓家長照顧孩子更有彈性。(健保署提供)

育嬰留職停薪改以日申請,健保署提供常見QA。(健保署提供)

育嬰留職停薪改以日申請,健保署提供常見QA。(健保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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