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基準法第12條第2款:
對於雇主、雇主家屬、雇主代理人或其他共同工作之勞工,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者。
所以就這篇新聞稿的內容來看的話,員工成立一個群組,就勞動勞動條件幹譙、抱怨、甚至用三字經問候老闆娘,這就構成了這一條的要件,如果雇主可以舉證的話,那麼這解僱的行為將沒有違背法令的問題。
至於勞團認為懲處過於嚴苛,我個人有不同的想法,這與遲到是不同程度的行為,情緒性的用語如果涉及到人身攻擊的話,就會有刑事上的責任,如果在這個當下不給年輕員工一個機會教育的話,那麼將來受害的就會是這群年輕的孩子,所以解僱是適當且合宜的做法。
二、制服上的問題,雇主已明顯的觸法:基本上制服是雇主要求員工,遵守公司規範而有的項目,所以不得要求員工負擔該制服的費用,所以公司就此項目要求員工預繳制服的費用,已有違反就業服務法第五條之規範,應立即修正,否則會有觸法的可能性。
另外為什麼要員工離職後才能退還預繳之費用?這個邏輯我還是第一次看到,理當來說,員工離職的當下,所有的項目都應交接清楚,沒有扣住員工相關費用,且時間還要長達半年的道理,所以雇主這個也有預扣員工工資的問題喔,應立即改善。
結語:這是一個非常好的案例,為什麼呢?勞工與雇主都是有問題的,所以平日溝通的落差才是引爆點,雇主也必須要自我檢討,為什麼員工情願開群組抱怨,也不願意與雇主溝通…。法律保障權利,但法律可不教人情事故,這一點還希望資方要多多思量,公司不止是讓員工賺錢的地方,也是一個教育的地方,有這種心態 ,才是一個健康的開始。
本文由《冰與火的世界》授權轉載,未經同意禁止轉載。更多精彩文章,詳見http://53973000.blogspot.tw/
※更多精采好文,請見【上班‧這檔事】好文上架專區。

員工生病用line請假,卻遭雇主解雇,法官以「不符合公司請假規定」,判定該員曠職。這件事究竟如同媒體報導的這樣單純?還是另有隱情?
新聞詳請►►
有網友至知名咖啡店工作,兩周後因家庭因素離職,店長卻因「不符合正常離職程序」的理由,要求他繼續工作3周。這樣是合法的嗎?究竟正常的離職程序是什麼?
每張錄取通知都得來不易,如果錄取的是喜歡的工作,那更是好上加好。 但公司對新人的考核規定比較繁瑣時,求職者應該怎麼辦呢?是否要放棄這個工作呢?
〔記者李靚慧/台北報導〕勞動部在2024年修訂「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確保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權益後,勞動部今(14)日進一步針對「勞雇雙方協商延後退休年齡」,以及「退休後再僱用」發布參考指引
冷氣團來襲,來杯熱飲暖身吧!星巴克今(12)日起連續兩天推出「歡慶DRIVE THRU突破50店 指定品項 好友分享日」優惠,只要活動期間於門市購買兩杯大杯以上指定飲品,就能免費多一杯!路易莎咖啡則攜
〔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主計總處今公布去年1至11月經常性薪資平均4萬7837元、年增3.09%,創26年同期最大增幅,總薪資則年增4.06%;剔除物價因素後,前11月實質經常性薪資年增1.38%、為
〔財經頻道/綜合報導〕遠端工作已不再只是生活型態的福利,而是穩定收入的可靠途徑。美國財經媒體《FinanceBuzz》報導,許多公司現在都願意雇用入門級人才,擔任專業且需求量大的職位,且工作地點可自由
2026開工第一波優惠來囉!星巴克將於1/2週五推出「新年開工加油 好友分享日」優惠,只要活動期間於門市購買兩杯大杯以上飲品,即享買一送一!連鎖超商也有免費咖啡!OKmart不僅1/2指定品項買二送二
〔財經頻道/綜合報導〕想要找個上班時間彈性自由,卻又有著不錯薪水的工作嗎?33歲的女子迪亞茲(Cintia Diaz)來自多明尼加,原本沒有任何專業餐飲背景的她,在2013年搬到美國紐約後,從餐廳基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