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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推第2波中高齡就業補助 調降門檻連續工作30日即可申請

  • 2026-4-10
  • 文/記者李靚慧

〔記者李靚慧/台北報導〕因應我國人口高齡少子化,為支持勞工退休後重返職場再就業,並鼓勵事業單位留用屆齡員工傳承經驗,勞動部今日宣布推出為期3年、第2波「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計畫(2026-2028)」,其中「五五就業促進措施」,調降部分工時請領門檻至最低工資的3分之1,且只要連續工作30天即可申請獎勵金;至於鼓勵雇主的「繼續僱用高齡者補助計畫」,延長受理期間從原本僅限每年9至10月,放寬為全年均可受理。

台灣的中高齡及高齡者勞參率,在55歲後自80%陡降至62%,較前一年齡段下降近2成,更遠低於日本、南韓、美國等主要國家,為鼓勵重返職場、提升55歲以上中高齡者及高齡者的勞動參與,勞動部自113年起推動「五五就業促進措施」,114年已獎勵近5000人重返職場,協助近1500名勞工優化工作環境及條件。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署長黃齡玉指出,目前的勞動市場職缺工時多樣化,根據調查,我國50歲以上的求職者中,超過3成希望從事部分工時工作,因體力或退休後的生活規劃,實務上55歲以上從事「部分工時」的比例高於整體平均,彈性工時將有助於中高齡者及高齡者持續留任,勞動部因此修正「五五就業促進措施」4項資格條件,包括調降工資門檻、縮短領取就業獎勵的受僱期間,並將「定期契約」也納入獎勵範圍,同時提高非自願離職者的保障。

首先,為鼓勵勞工積極投入職場,將「部分工時者」的工資門檻,由原本應達每月最低工資的2分之1,調降至55至64歲為最低工資1/3、65歲以上為最低工資1/4,即可每月請領獎勵金3500元及2500元;

其次,是將領取就業獎勵所需的受僱期間,由90日縮短至30日,勞工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就業後,滿30日即符合獎勵資格,可按月領取獎勵金,最高發給6個月。至於全時工作者達每月最低工資數額,每月核發1萬元就業獎勵未變動,最高6個月總獎助金額仍維持6萬元。

第3,放寬勞工從事職缺不再限於不定期契約,納入「定期契約」以增加就業選擇;第4,為了鼓勵非自願離職勞工積極求職,符合本措施的勞工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就業後,若遭雇主非自願離職等,得免重新計算失業3個月資格。

在鼓勵企業留用人才方面,原「繼續僱用高齡者補助計畫」114年已補助超過2500位高齡勞工,為提升申請便利性並鼓勵事業單位積極留用,勞動部宣布放寬受理期間,由原定的2個月延長為全年12個月均可受理,並優化繼續僱用比率計算基準,讓雇主更易理解與執行。

勞動部表示,新推出的「五五就業促進措施」, 預計115年度將提供5000人次獎勵重返職場。也將放寬職場輔導費請領條件,使職場輔導受益人數達1600人次。繼續僱用計畫今年預計補助1500名高齡者續留職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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