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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假8天增至14天10/1上路!已結婚還能請嗎?看懂「2關鍵」直接升級

  • 2026-9-17
  • 文/自由時報記者李靚慧
  • 圖/記者李靚慧攝
勞動部今日召開記者會,預告修正《勞工請假規則》草案,將婚假由8日延長到14日(記者李靚慧攝)

勞動部今日召開記者會,預告修正《勞工請假規則》草案,將婚假由8日延長到14日(記者李靚慧攝)

〔記者李靚慧/台北報導〕勞動部今(17)日預告修正《勞工請假規則》草案,將婚假由8日延長到14日,預定10月1日正式實施,所有適用勞基法的本國、外國勞工均適用。但已在10月1日前結婚的勞工還能請嗎?勞動部說明,關鍵之一在於「婚假請求權期間」,依現行規定,結婚登記「前10日起至登記後3個月內」為依法請假期間,與雇主協商最長可放寬至1年,已登記結婚的勞工,若請求期間跨過10月1日,且原有的8天婚假「未請畢」,都可直接升級至14天。

勞動部今日召開記者會,說明推動「臺灣人口對策新戰略—家庭支持篇」中婚孕產育各階段友善政策的第一步。勞動部表示,本次修正草案將勞工婚假比照軍公教延長至14日,完成預告後會盡速進行發布法制作業,並預定10月1日上路。

不少今年已結婚,或是正在規劃結婚的勞工,關心新舊制如何銜接?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琦雅指出,勞工要請婚假,除了須有結婚的事實,根據勞工請假規則及其解釋令,勞工的婚假依法請假期間,是在結婚登記「前10日起至登記後3個月內」,也就是3個月內要請完,若與雇主協商,最長可放寬至1年。

雖然新制10月1日正式實施,但並非僅有10月1日後結婚的新人才可享有14天婚假。若在10月1日前已登記結婚,但仍在請求權期間內,請求權跨越10月1日,而且原本的8天婚假尚未請完,仍有剩餘天數,婚假即可自動由8天延伸適用至14天。必須注意的是,如果8天婚假已請完,代表請求權已終止,或是在10月1日前請求權期限已屆滿,且未與僱主協商延長,均無法適用新制延長天數。

勞動部補充,依現行規定,婚假為「工作日」,期間雇主應照給工資,為減輕企業因增加婚假天數的薪資負擔,本次修正所增加的第9日至第14日婚假工資,雇主於給付勞工後,可向勞動部申請工資補助,勞動部為此編列11億元預算,藉此支持雇主共同打造勞工結婚成家的友善職場環境。相關補助規定及申請流程將於《勞工請假規則》修正發布時一併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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