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片來源:Yosuke Watanabe ,CC Licensed
走在內湖科學園區,一棟棟外表光鮮的辦公大樓,在夜深人靜後,很多樓層經常還燈火通明。每次看到這樣的場景,我心裡總是忍不住揣想:「不知道又有多少上班族,此刻還在加班中……」
觀察台灣不同行業的職場多年,我發覺,在許多企業裡,不管是大企業還是小公司,加班都是常態,「準時下班」這件事,對很多人來說,可望而不可及;公司偶爾出現一位天天準時走人的員工,還可能招來旁人的眼光:「這個人這麼閒喔?每天時間到就走!」
但,準時下班真的是錯的嗎?加班真的是因為忙嗎?
習慣性加班 總有特殊理由
我明白有些工作,確實白天怎麼做都做不完,需要用到下班後的時間;但有趣的現象是,當我仔細觀察許多「習慣性加班」的朋友的工作狀況後,卻發現,很多人的經常加班,是因為以下理由:
一、白天辦公環境吵雜,很難專心工作,夜深人靜比較好處理事情。
二、白天同事很多,常常在茶水間的閒聊、無效率的會議中花費掉時間,以致事情做不完,需要留到下班後。
三、主管或老闆自己常常加班,他們沒離開辦公室前,下屬也不敢離開。
四、單身宅男回家閒著也是閒著,乾脆在公司慢慢來;已婚但感情平淡者,又不想太早回家,跟另一半大眼瞪小眼,就藉故加班。
白天好好工作 晚上準時下班
對於白天已經很認真,但工作真的怎樣也做不完的人來說,該檢討的是公司主管,是不是賦予員工不合理的工作量?對於「看主管沒走,自己也不敢走」的人來說,身為主管者,應該做出「白天好好工作,晚上準時下班」的良好示範;至於對其他因為「個人因素」而必須經常性加班的人來說,調整自己的生活步調,加強自己白天的專注力與工作效率,才是最好的方法。
換個角度想,如果公司給的工作量不離譜,能在正常上班時間順利完成,才代表這個員工能力足夠、效率良好;如果常常需要靠加班才能完成任務,反而表示這個員工的工作能力或效率有問題,況且,下班後留在公司,還需要使用公司的照明、空調等資源,也是一種開銷,不應該被鼓勵。
準時下班的前提:上班時間不打混
從早期在電視台擔任主管,到現在在企業帶領同事,我個人一直是「該下班就下班」的理念信仰者,有時候時間到了,看到同事還在東摸西摸,我甚至會「趕人」,催促他們早點下班,畢竟人生不是只有工作,一天已經花費近十個小時在工作上,當然要保留一點私人時間,去享受天倫、去充實自己、去看看不同的世界。
不過,要準時下班,有一個重要前提,就是上班時間不容許「打混」!我也看過太多上班族,早餐花一點時間,抽菸偷一點時間,午餐拖一點時間,中間還玩玩臉書,聊聊無關工作的LINE……這樣的工作態度就非常不可取;如果因為白天打混,而需要晚間加班,這樣的員工也就不值得同情了。
※本文內容授權自《自由時報》,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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