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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要求績效、下班傳LINE算職場霸凌? 勞動部:符合「一原則」就不算

  • 2026-6-24
  • 文/記者李靚慧
  • 圖/勞動部提供
勞動部公告《職場霸凌防治措施準則》及《地方主管機關受理最高負責人職場霸凌事件申訴處理辦法》兩項子法。

勞動部公告《職場霸凌防治措施準則》及《地方主管機關受理最高負責人職場霸凌事件申訴處理辦法》兩項子法。(勞動部提供)

〔記者李靚慧/台北報導〕職安法職場霸凌防治新制7月1日起將上路,不少勞工關注下班後接獲雇主或主管的私LINE訊息交辦工作,是不是可提出霸凌申訴?勞動部更接獲不少主管詢問,擔憂未來只要「說話大聲一點」、「指派工作多一點」就會被申訴職場霸凌嗎?官員今日釐清,只要是「合理的」工作指導、訂定合理的績效考核指標,都不會落入霸凌定義。

配合《職業安全衛生法》職場霸凌防治新制將於7月1日正式施行,勞動部今(23)日公告《職場霸凌防治措施準則》及《地方主管機關受理最高負責人職場霸凌事件申訴處理辦法》兩項子法。新訂子法明確規範職場霸凌的認定原則、雇主應採行之防治措施,以及最高負責人涉有職場霸凌行為時,由地方主管機關受理申訴及調查處理機制。

針對不少上班族都曾在下班後接到主管私訊交辦工作,這是否可算職場霸凌?勞動部職安署職業衛生健康組副組長彭鳳美解釋,法規上構成「職場霸凌」必須先詢問是否同時符合5大要件?包括「是否在勞動場所執行職務時發生?」、「行為人是否為事業單位內部人員?」、「行為有無逾越業務上的必要性及合理性?」、「是否具備持續性?」、「是否對勞工的身心健康造成危害?」。

針對下班後交辦任務、在LINE群組有不當言語,勞動部強調,都得先釐清「是否是執行職務」?如果不是執行職務,就不符合上述5大定義,但如果這是主管交辦任務,也要求在時限內完成,就符合「執行職務」,但是否算是職場霸凌,仍需進行個案調查認定。

彭鳳美強調,在上述5大要件中,最被關切的是「逾越業務上的必要性及合理性」,因為許多主管都擔憂,未來只要「說話大聲一點」、「指派工作多一點」難道就會被申訴職場霸凌?事實是,只要是合理的工作指導、績效指標,都不會落入霸凌指標,除非是刻意對特定人員的不合理要求。

瑋燁法律事務所律師翁瑋點出實務上的判斷標準「急迫性與及時回覆的必要性」,如果主管只是怕忘記,先以留言方式將公事貼在對話框,並表明「明天上班再處理即可」,這即屬於一般訊息傳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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