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員工為經濟上之弱勢,為了保障工作權之自由,員工是得以在任何的時間與雇主終止勞動契約,當然是會受到預告期間等條款的限制,但企業是不得以合約之名,來行綁住勞工之實,此舉已明顯的違法。
二、員工用餐費用基本上也是工資的範圍:餐費是否為工資的範圍?我個人覺得是,因為員工到公司上班,公司補貼員工吃飯費用,基本上也是與工作相關,因此算是工資,員工在這期間既有工作之實(給付勞務),公司就得依合約的規範給付餐費,在此案中公司利用餐費來做苛扣員工薪 資的一個名目,也是明顯的違法。
三、薪資議定方式不得任意變更:薪資議定是月薪制的話,那麼計算基準就是以月薪來看,此案如果員工提前離職的話,公司得將其計算薪資方式轉變成時薪制(115元/時),說真的,這還是我第一次看到如此離譜的邏輯,各位要記住,一切都要以勞動契約上薪資議定方式做基準,而非像此公司片面將月薪制轉成時薪制,真的是太誇張了。
四、員工離職造成損失可要求賠償,但不可『扣款』:員工無預警、提早離職的確是會對企業造成困擾,尤其是說都不說的員工,真的讓人很生氣。但以目前法令的規範,只能以民事求償的方式來進行,切莫拿員工的薪資來做文章,因為那只會讓企業被裁罰,徒增成本罷了,一點用處都沒有。
結語:建議網友拿著合約先去檢舉,申請勞動檢查,這種合約到了勞檢員的手中,只能說企業會被自己錯誤的邏輯給『完爆』,但如果各位面試看到這種合約條款的時候,先考量一下是否真的要到這種公司上班?而非進去之後,到處的求救,與各位分享!
本文由《冰與火的世界》授權轉載,未經同意禁止轉載。更多精彩文章,詳見http://53973000.blogspot.tw/
※更多精采好文,請見【上班‧這檔事】好文上架專區。

台中某間保險代理人公司,被離職員工爆料報到前14天是不支薪、且要求員工打賭,輸了要給錢、要求員工做『心經玻璃報價』種種不合理的行為,目前勞動局正介入調查中。
事業單位如果沒有發放薪資條給員工,被勞檢單位查到,是違法的嗎?
員工到職三週,一直拖延辦理薪資轉帳戶頭的時間,然後在第四週的星期二,突然就曠職,期間都聯絡不上,到了星期五,人資只能依勞動基準法第12條加以解僱,但問題來了,這薪資該怎麼處理呢?
〔記者李靚慧/台北報導〕勞動部在2024年修訂「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確保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權益後,勞動部今(14)日進一步針對「勞雇雙方協商延後退休年齡」,以及「退休後再僱用」發布參考指引
冷氣團來襲,來杯熱飲暖身吧!星巴克今(12)日起連續兩天推出「歡慶DRIVE THRU突破50店 指定品項 好友分享日」優惠,只要活動期間於門市購買兩杯大杯以上指定飲品,就能免費多一杯!路易莎咖啡則攜
〔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主計總處今公布去年1至11月經常性薪資平均4萬7837元、年增3.09%,創26年同期最大增幅,總薪資則年增4.06%;剔除物價因素後,前11月實質經常性薪資年增1.38%、為
〔財經頻道/綜合報導〕遠端工作已不再只是生活型態的福利,而是穩定收入的可靠途徑。美國財經媒體《FinanceBuzz》報導,許多公司現在都願意雇用入門級人才,擔任專業且需求量大的職位,且工作地點可自由
2026開工第一波優惠來囉!星巴克將於1/2週五推出「新年開工加油 好友分享日」優惠,只要活動期間於門市購買兩杯大杯以上飲品,即享買一送一!連鎖超商也有免費咖啡!OKmart不僅1/2指定品項買二送二
〔財經頻道/綜合報導〕想要找個上班時間彈性自由,卻又有著不錯薪水的工作嗎?33歲的女子迪亞茲(Cintia Diaz)來自多明尼加,原本沒有任何專業餐飲背景的她,在2013年搬到美國紐約後,從餐廳基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