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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勞工平均月加班15.9小時 勞動部:9成領到加班費或補休

  • 2020-1-14
  • 文/自由電子報
  • 圖/自由電子報
勞動部「勞工生活及就業狀況調查」顯示,近1年有加班情形的勞工占46.3%,平均每月延長工時達15.9

勞動部「勞工生活及就業狀況調查」顯示,近1年有加班情形的勞工占46.3%,平均每月延長工時達15.9小時。(記者李雅雯攝)

勞動部今天公布「勞工生活及就業狀況調查」,調查結果顯示,近1年有加班情形的勞工占46.3%,平均每月延長工時達15.9小時;有加班情形的勞工,高達9成在每次加班後都有領到加班費或獲得補休。

根據該份調查,近1年有加班情形的勞工占46.3%,相較2018年下降1.5個百分點;其中加班時數為平均每月延長工時達15.9小時,反而相較2018年增加0.3個小時。

以行業別來看,「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加班占比為65.4%,高於其他行業別,其次為「電力及燃氣供應業」占 61.7%,「出版、影音製作、傳播及資通訊服務業」和「金融及保險業」加班比率皆為58.9%,行業別比較中居第3位。

勞工近1年曾經月加班時數超過46小時者占5.1%,相較2018年統計減少2.4個百分點。以職業別觀察,近1年曾經月加班時數超過46小時者,以機械設備操作及組裝人員占8.1%為最高,再者為專業人員,占7.3%;技術員及助理專業人員占5.0%,居第3位。

在加班費或補休給予方面,勞工近1年加班者中,每次都有領到加班費或補休者占90.5%,相較2018年略增 0.1個百分點;曾經沒有領取或獲得補休則占9.5%。按行業別觀察,「藝術、娛樂及休閒服務業」是沒有給予加班費或補休比率最高的行業別,占34.2%;其次依序為「不動產業」、「教育業」、「出版、影音製作、傳播及資通訊服務業」。

勞動部說明,該份調查對象為2019年3月參加勞保的勞工,調查範圍為台灣本島,不含金門縣和連江縣,主要是為了解勞工近1年(2018年6月至 2019年5月)工作狀況、對工作環境的滿意及職涯規劃等情形,共計回收有效樣本4116份。

※本文內容授權自《自由時報》,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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