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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勞動節教師子女乏人照顧 全教產籲:予有薪照顧假

  • 2024-4-19
  • 文/自由時報
  • 圖/資料照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林碩杰說,政府應於五一勞動節給予教師有薪照顧假。(資料照)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林碩杰說,政府應於五一勞動節給予教師有薪照顧假。(資料照)

〔記者林哲遠/台北報導〕五一勞動節為私立幼兒園、保母等勞工法定假日,但教師仍需到校上班上課,若教師家中有未滿6歲之子女將造成極度不便。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協同國民黨立委羅庭瑋今日召開記者會,主張為支持並協助教師於勞動節當日照顧學齡前兒童,政府應於五一勞動節給予有薪照顧假。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林碩杰指出,多年來,許多中小學教師一直處於職場、家庭蠟燭兩頭燒之窘境,五一勞動節當天的差別式放假亦助長此狀況;五一勞動節當天只有適用勞基法的受雇者可放假,包括私立幼兒園、保母等勞工均放假,教師未滿6歲之子女當天無人照顧。


林碩杰續指,許多教師也已認清工作與家庭是無法「平衡」的,只能「取捨」,取捨時間要花在哪裡,所以有許多教師五一勞動節當天是請假照顧學前齡兒童,因為找不到人照顧孩子,這正是政府政策所造成的不便,故政府應於五一勞動節給予有薪照顧假。


為使受雇者於工作時無家庭照顧後顧之憂,林碩杰表示,全教產曾為了解決五一勞動節教師未放假所造成之不便與不公平,協助地方工會推動「五一勞動節教師子女托育服務」團體協約,促進職場文化的改變和教師家庭的扶持,但有地方政府卻百般刁難,形成中央不放假、地方也不支援,令基層心寒。


全教產呼籲,聯合國對勞動者的定義:「凡勞力、勞心者,皆屬勞工。」舉凡軍公教與特定專業人士,雖然不適用勞基法,但他們皆屬聯合國定義下的勞動者,他們對國家、社會付出的心力,與勞基法適用下的勞工,是一樣的。


全教產認為,五一勞動節,只有適用勞基法的勞工放假,勞工父母的小孩卻不能放假,而且還要上學上課,形成「一家兩制」的現象,且勞工家庭的小孩上下學必須由勞工父母接送,這也形同在懲罰勞動家庭的父母,不能在勞動節當天安心的去慶祝勞動節,並與自己的子女共享天倫之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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