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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觀光4業3個月月薪 行政院:上限加倍至2萬

  • 2020-4-3
  • 文/自由電子報
  • 圖/自由電子報
行政院政務委員龔明鑫(見圖)宣布政府對觀光業等產業員工加碼薪資補助。(記者李欣芳攝)

行政院政務委員龔明鑫(見圖)宣布政府對觀光業等產業員工加碼薪資補助。(記者李欣芳攝)

交通部日前宣布將針對觀光旅館業、民宿業、旅行業、觀光遊樂業等4類「艱困企業」的薪資補助方案,政府將補助其每月「原薪資兩成」,上限1萬元,共3個月;行政院政務委員龔明鑫26日在記者會宣布,經行政院長蘇貞昌與蔡英文總統協調,政府決定加碼補助觀光等這4類艱困產業,把補助上限加碼為每月2萬元,共3個月。

至於經費來源,交通部原先編列42億元,不足的部分,將由就業安定基金支援,龔明鑫說,目前估計實際上用不到約42億元,補助加碼後,投入的總補助經費約70億元。

交通部原本宣布觀光旅館業、民宿業、旅行業、觀光遊樂業等4類艱困企業,業績衰退達五成以上,針對其不採勞動部「減班休息補助」方案,且減薪未達兩成之員工,政府補助其每月原薪資兩成,上限1萬元,共3個月。

龔明鑫今天傍晚則宣布補助經費加倍,每月上限加碼為每月2萬元,一樣維持3個月,補助期間為今年4、5、6個月,最近交通部提報行政院核定並公告子法後就可申請。

※本文內容授權自《自由時報》,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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