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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育嬰留職停薪修正 新手爸媽可同時申請

  • 2021-3-16
  • 文/自由時報
  • 圖/資料照,記者朱沛雄攝
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修正,父母雙方可可同時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圖中人物與新聞無關。(資料照,記者朱沛雄

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修正,父母雙方可可同時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圖中人物與新聞無關。(資料照,記者朱沛雄攝)

公務員夫妻可以同時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了!考試院及行政院今日修正發布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刪除育嬰留職停薪僅得以本人或配偶一方申請為限的規定,未來有意願和配偶一起照顧幼兒的公務人員,可以同時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修正辦法將於17日上路施行。

銓敘部表示,這次修正目的在保障育嬰留職停薪、因應實務需要,兼顧機關業務運作與公務人員權益的衡平,希望建立更具有彈性的公務人員留職停薪制度,同時營造生養友善職場環境。

銓敘部指出,這次修正內容包括育嬰留職停薪者,於復職時須回復原(主管)職務,以保障其任職權益;另訂定薦任以下主管人員育嬰留職停薪期間,由現職薦任以下非主管人員代理時,該代理人的業務,得約聘或約僱人員辦理,以兼顧留職停薪人員與其他現職人員家庭價值的實踐。

這次修正也刪除公務人員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僅能以雙親其中一方申請為限的規定,銓敘部盼能藉此鼓勵公務人員及其配偶共同分擔養育年幼子女的責任。

考量部分公務人員有隔代教養的需求,這次修正也開放公務人員得以照顧3足歲以下的孫子女為由,申請留職停薪。

另外,現行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4條第6款規定,公務人員經核准配合國家重點科技、推展重要政策或重大建設,借調至公民營事業機構、政府捐助經費達設立登記的財產總額50%以上的財團法人服務。銓敘部表示,因應政府政策需要及人才多元交流的情形,這次修正將放寬借調留職停薪的法人範圍。

※本文內容授權自 《自由時報》 ,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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