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員工加薪、企業減稅
一口氣要加到30000的基本工資,這不但是一種空想,更是一種不專業的政見,所謂的加薪不止是GDP數字的一個參考值,企業應區分規模、行業別,請問一下鴻海與火鍋店的待遇是可放在同一個水平上考量嗎?再者所謂的減稅也是相同的問題,請問是否政府可否公佈近幾年科學園區大企業的繳稅金額?不要把相同的標準放在所有的企業身上,中小企業的體質與大企業不相同,政府如果都是獨厚大企業,而疏於照顧中小企業的話,低薪、低就業率的惡果就會由大部份的勞工朋友來承受。
勞資雙方協商排班
單週40小時政策的上路,說真的會有很多的爭議問題出現,我很質疑檯面上立法委員有哪一位是真的在關注這個議題?提出政策及造成衝擊永遠是兩回事,何謂協商制度?政府的角色怎麼扮演,這並沒有充分的說明,而且就本人的實務經驗來看,政府長期傾向勞工的思維(把勞動政策當作是買票工具)只會增加爭議罷了,配套措施是什麼?還請候選人要說明清楚才是。
派遣工福利形同正職人員
要改善的派遣工的狀況,那麼就要先正視一個問題,為什麼派遣業會有存在的必要性?連公家機關都在濫用的情況下,別以為說說就可以拿到票喔…請說明公家機關的約聘制度如何改善?新竹市政府今年年初一次解聘數十人的案件到現在也是沒有任何說明不是嗎?要改善就要一次到位,不要跟我說政府機關的約聘制不適用勞基法這種屁話,要將派遣人員升為正式人員,無外乎又是將企業當做提款機,這種政策鬼才會信。
要嘛就把所有的政府單位約聘人員、企業常態性的派遣人員全部升等…但實質上有機會達到嗎?還請候選人出來說清楚。
協助工會升級,並由工會診斷企業症狀
以我個人的角度來看,工會的作用就是在做勞資雙方的對話平臺,請注意「對話平臺」,而非是對立的平臺,連勞資會議都無法成為常態,又怎麼能夠成立工會呢?還要用工會的角度來診斷目前企業的症狀?請問這種只把權利放給勞工而枉顧企業權利的做法,是否真的對勞工有利,這該好好的想一想吧!
雇主幫學生支付學費,並可抵稅
別每次都用抵稅的概念來玩,加薪來抵稅、支付學費也可以抵稅?我只有一個疑問,那就是「憑什麼?」抵的稅金是否可以抵過勞健保及勞退?我想這才是一個實質的議題,再來何謂配套措施,有沒有最低服務年限條款?是否可以適用競業禁止條款?這都沒有看見更深一步的陳述,怎麼讓人相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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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週學生的公司出了一些狀況,我代表資方處理相關的爭議,我只能說,如果第一線的調解委員還是以『喬事情』 的態度與做法來處理的話,無疑是提油救火,增加問題。
剩40幾天要選舉,立法院終於通過勞動相關法條,這篇文章就以剛通過的勞動新增修法令,討論對雇主與勞工的影響為何。
網友問:「員工福利都辦在下班時段,這是不是公司變相加班的手段?」這個觀點滿新鮮,現今任何勞動條件都很容易拿出放大與檢視。人資與其聽別人講、翻法條規範,何不先審視自身的勞動條件呢?
〔記者李靚慧/台北報導〕勞動部在2024年修訂「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確保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權益後,勞動部今(14)日進一步針對「勞雇雙方協商延後退休年齡」,以及「退休後再僱用」發布參考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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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主計總處今公布去年1至11月經常性薪資平均4萬7837元、年增3.09%,創26年同期最大增幅,總薪資則年增4.06%;剔除物價因素後,前11月實質經常性薪資年增1.38%、為
〔財經頻道/綜合報導〕遠端工作已不再只是生活型態的福利,而是穩定收入的可靠途徑。美國財經媒體《FinanceBuzz》報導,許多公司現在都願意雇用入門級人才,擔任專業且需求量大的職位,且工作地點可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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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頻道/綜合報導〕想要找個上班時間彈性自由,卻又有著不錯薪水的工作嗎?33歲的女子迪亞茲(Cintia Diaz)來自多明尼加,原本沒有任何專業餐飲背景的她,在2013年搬到美國紐約後,從餐廳基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