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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就業旗艦計畫 QA一次看懂

  • 2020-9-9
  • 文/自由電子報
  • 圖/自由電子報
勞動部今天表示,即日起至明年6月30日加碼補助「青年就業旗艦計畫」,鼓勵企業僱用15至29歲青年,若

勞動部今天表示,即日起至明年6月30日加碼補助「青年就業旗艦計畫」,鼓勵企業僱用15至29歲青年,若企業提供青年職缺並辦訓,勞動部每月補助企業新台幣1萬2000元訓練費用。(資料照)

勞動部今天表示,即日起至明年6月30日加碼補助「青年就業旗艦計畫」,鼓勵企業僱用15至29歲青年,若企業提供青年職缺並辦訓,勞動部每月補助企業新台幣1萬2000元訓練費用。

為降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對就業市場的衝擊,勞動部啟動「青年就業旗鑑計畫」,企業每月給付學員薪資未達2萬8000元,訓練期間以3個月為限;每月給付學員薪資達2萬8000元以上,訓練期間以6個月為限;月薪達3萬元以上,訓練期間以9個月為限,每人每月最高補助1萬2000元,等於每訓練1名青年,企業最高可獲補助訓練費用10萬8000元。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訓練組長沈文麗表示,這次將補助分為3個等級,薪資愈高,代表技術含量愈深,事業單位要投入的訓練成本愈高,所以才會有加倍獎勵;訓練計畫是從人事成本考量,如果青年完成訓練,就要視其產出、產能,事業單位也都會有考量,依表現處理薪資。

沈文麗強調,薪資仍然是回歸市場機制,補助只用於訓練計畫,因此企業若是起薪太低,自然也很難吸引適合的勞工。

沈文麗說,這項計畫之前發展署就已經有辦理,但這次是因應疫情特地延長訓練期間;去年參與的企業約1300多家、7900多人參訓,有約一半的青年是到200人以上的事業單位參訓,留用率超過99%;此次計畫預算達7億元,預計協助2萬名青年。

沈文麗指出,許多事業單位都提出希望能培養自己的人才,因為素人比較好訓練;也聽到製造業者表示,青年都往服務業走,造成產業構結老化,所以希望透過訓練,能補入新血。

「青年就業旗艦計畫」相關規定,中央社整理QA一次看懂。

Q:訓練單位申請資格?
A:包含就業保險投保單位、依人民團體法或其他法令取得設立許可的民間團體及公私立高中(職)或大專校院都可申請。此外,雖然沒有工作限制,但保險業、保全業、直銷業及不動產仲介業、殯葬業、清潔業及人力派遣業等工作崗位,訓練以內勤需求為原則。

沈文麗指出,若是企業在今天之前已經有參與發展署的補助計畫,可以申請變更,因為原先的訓期應該都已經確定,如果要延長期間就要做不同的訓練,所以企業要有新的計畫。

Q:本計畫辦訓有人數限制嗎?
A:本計畫訓練員額不得超過訓練單位最近一期勞工保險投保人數25%,但訓練單位員工人數在4人(含4人)以下者,以員工人數4人計算。

Q:經費有上限嗎?
A:原計畫補助額度每年以180萬元為上限,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紓困振興期間,每一訓練單位額外補助最高360萬元,補助經費不計入原先180萬元補助額度,也就是即日起至明年6月30日止,一間企業最高可以有540萬元的補助。

沈文麗指出,每月是以30天計算;未滿30天者,依青年實際受僱日數占每月30天的比率計算;青年實際未出勤天數超過4天,會依每月30天的比率計算扣減訓練費。

Q:參與計畫的青年就算是企業聘請的正式員工嗎?
A:是。本計畫為先僱後訓,青年於開訓當日即應由訓練單位正式僱用,訓練單位應依勞動基準法規定為參訓青年投保勞工保險、全民健康保險、提撥勞工退休金及支付核定訓練計畫書所定月薪。

Q:青年參訓有資格限制嗎?
A:必須為本國籍且年滿15歲以上至29歲以下青年,以108學年度應屆畢業生優先。但日間部學生、同一時間已參加勞動力發展署僱用獎助者、參與發展署自行辦理、委託辦理及補助等職前訓練,結訓後180天內,不符合參加資格。

此外,若是青年曾參與本計畫但中途自行離訓達2次、參訓前於同一訓練單位離職未滿1年;曾任職於訓練單位分公司、分支機構或經發展署各分署認定具有重大關聯性機構;為訓練單位負責人的配偶、直系血親或三親等內旁系血親者,也不符參加資格。

※本文內容授權自 《自由時報》 ,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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