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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週報-銀色勞動力〉中高齡就業專法拋誘因給高年級生機會

  • 2020-11-11
  • 文/自由時報
  • 圖/資料照
「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碰上疫情緊急喊卡,專法將提供企業聘僱中高齡者的誘因。(資料照)

「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碰上疫情緊急喊卡,專法將提供企業聘僱中高齡者的誘因。(資料照)

為即將邁入超高齡社會的台灣預作準備,「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提供企業聘僱中高齡者的誘因,專法主要內容包括:杜絕年齡歧視入法、打破65歲僱用獎助天花板、以及允許高齡者就業簽立定期契約。

「中高齡就業專法」於2019年11月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原本行政院核定今年5月1日起施行,因為碰上武漢肺炎疫情肆虐,勞動市場緊縮、動盪,因此緊急喊卡。

中高齡就業專法中,明訂「禁止年齡歧視」,雇主不能因為年齡因素而給中高齡、高齡者有職場上的「差別待遇」,例如招募、進用、分發或考績、升遷上有不利對待,在薪資或其他福利措施上有差別待遇等;若被質疑因為年齡歧視而有職場差別待遇時,雇主必須負舉證責任。

另外,中高齡就業專法鼓勵雇主聘僱中高齡、高齡者,至於如何補助、補助多少則在子法中明訂,雇主聘僱45歲到65歲的失業者,將有「僱用獎助措施」,每雇用1人每個月發給1.3萬元給雇主、最長12個月。

職場勞僱雙方簽訂的是不定期契約,中高齡就業專法則開放雇主使用「定期契約」以聘僱高齡勞工,提供勞雇雙方較為彈性的作法,藉此增進雇主在聘僱上的動機。

銀色力量留在職場 不會排擠青年就業

對於外界關切中高齡就業專法是否排擠其他族群的就業機會。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身心障礙者及特定對象就業組長施淑惠表示,青年就業也有政策工具協助,且年輕族群在就業市場上有其定位,年輕人和中高齡就業者在就業上不該是競爭關係,最為樂見的是「青銀世代」在工作上的教學相長、互補合作。

※本文內容授權自 《自由時報》 ,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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